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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行政科執掌業務

辦理本市後壁、白河、新營、東山、鹽水平地部份等5區之水利新建工程、改善工程、維護工程、疏濬清淤工程、大型移動式抽水機與簡易抽水設置、管理維護及雨水下水道工程等之設計、監造、訂約、施工履約管理、緊急搶修、復建、工程用地取得、拆遷補償及排水申請使用管理、溫泉、水權、地下水管制、地層下陷防治、水庫回饋費、水庫配合管理、土石採取等業務及法令研析、河川配合管理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