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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水利建造物之建造、改造申請書(護岸、水路改道、點井申請書)

申辦單位 水利行政科
連絡資料臺南市政府民治市政中心水利局水利行政科
住  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四樓)
電  話:06-6331455
電子信箱:6331535@gmail.com
申請資格

申請施設水利建造物:

  1. 排水護岸(防水建造物)。
  2. 水路改道(洩水建造物)。
  3. 工程豎井及點井(抽汲地下水之建造物)。
服務說明一、申請水路改道程序:提出申請文件審查無誤 > 辦理會勘 > 核發同意施工函 > 申請人報竣工 > 本局派員查驗 > 核發查驗紀錄。
二、申請新辦及補辦點井程序:提出申請文件審查無誤 > 核發同意函。
應備證件詳如申請書,請依水利建造物類別準備文件。
規  費
備  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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