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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行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臺南市政府執行公權力辦理第三批違建拆除作業

  改善環境衛生及河川污染的不二法門為積極推動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為改善後巷及市容觀瞻,提升居家環境衛生及生活品質,在臺南市政府的積極推動下,目前用戶接管率已達18.5%。惟臺南市政府推動污水下水道迄今,在施作用戶接管時,發現許多老舊建築或社區的防火巷多半被違建加蓋,用戶接管無法施作,市民生活品質不易改善。為體恤民眾及兼顧法治,臺南市政府訂定「台南市公共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後巷施作空間不足處理作業要點」及「台南市公共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後巷施作空間不足處理作業流程」,於施作用戶接管前辦理說明會鼓勵民眾自行拆除違章建築,並逐戶辦理訪談勸導自拆,推行至今已漸見成效。

  本府依上述作業要點及流程規定辦理宣導、訪談及違建查報等程序,告知民眾辦理用戶接管需有足夠施工空間,若為後巷接管住戶,後巷寬度至少需雙側80公分且高度至少一層樓方可施作。依下水道法第20條規定,用戶接管工程原本應由民眾自行辦理且用戶應於下水道公告開始使用日起6個月內與下水道完成連接使用,為了加速提升用戶接管普及率,現階段由市府代為施作,民眾僅需配合自行拆除至所需施工空間即可。惟如民眾無法配合自拆至80公分,市府需執行公權力,拆除所有違章建築部份。

  本府已於安南區辦理多場用戶接管施工前說明會,針對辦理用戶接管的法規解釋違建拆除的流程及方式向民眾作詳細的說明目前在安南區部分民眾亦配合自行拆除後巷違建,惟安南區第一期污水下水道工程範圍中約有9,000戶施工空間不足,且有民眾不願自行拆除違建部分供施作用戶接管作業,故仍有執行公權力之必要。本府業於106年12月19日前往安南區府安路六段103巷共8戶後巷執行違建拆除作業,當天民眾已配合開始辦理自行拆除,並於107年1月底完成自拆,施工單位於自拆完成後隨即進場辦理用戶接管作業且於107年3月27日完成;第二批違建拆除作業於107年2月26日辦理,並於107年5月5日完成用戶接管作業。

  本日(107年5月31日)執行第三批違建拆除作業,本府依據用戶接管後巷施作空間不足處理作業要點及流程規定辦理宣導、訪談及違建查報等程序,針對安南區府安路五段11巷93弄及郡安路五段14巷後巷空間不足,於處分書屆期仍未自行拆除作業之住戶,執行強制拆除作業,以利辦理後續用戶接管作業。

  為提供市民享有優良之居家環境,本府鼓勵民眾自行拆除後巷違建,減少本府執行公權力拆除違章建築,期許本市用戶接管工程可順利推展,逐步改善後巷藏污納垢之暗黑環境及市容觀瞻以提升居家生活環境衛生、改善河川污染及減少水媒傳染疾病發生問題,使民眾擁有更好的生活品質。

107531日第三批違建拆除作業照片

107年5月31日第三批違建拆除作業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