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及「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等規定,用戶接管施工時,原則會將化糞池一併廢(填)除,用戶不必再使用化糞池。
參考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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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建築技術規則」第49條第1項:.....,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可容納該新建建築物之污水者,得免予設置污水處理設施。
- 依據「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標準」第29條第1項:用戶應設置用戶排水設備將污水接入陰井或人孔,排泄於污水下水道,不得經由原設置之化糞池或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再排泄於污水下水道。
二、目前為獎勵期間,一般住戶可配合公辦用戶接管工程,免費廢(填)除化糞池。
三、本市公辦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施作期間,若因私人因素無法配合工程一併廢填除化糞池者,施工單位將請住戶簽立「化糞池暫緩拆除切結書」,屆時請住戶配合施工執行。
四、化糞池廢(填)除後,生活污水將直接由管線統一收集送至公共污水下水道系統,可以減少蟑螂、蚊子、老鼠等滋生,並節省後續抽除水肥等維護費用。希望民眾配合市府推動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建設,並同意配合填除化糞池,讓整個居住衛生環境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