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十六條規定:家庭污水及事業廢水不得排洩於雨水下水道;下水道法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下水道可使用地區其用戶應依公告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與下水道完成連接使用等相關規定,均予載明清楚,故下水道實屬必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