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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戒水位定義為何?

(一) 一級警戒水位:
1、 預警時間:建議地方政府防汛單位依據災害防救法第二十四條執行勸告或指示撤離,並作適當安置所需時間,原則上洪水上漲至計畫洪水位之預警時間約2小時。
2、 採行措施:建議請救災單位依『災害防救法第二十四條』辦理之水位。
(二) 二級警戒水位:
1、 預警時間:建議地方政府防汛單位及救災機關動員準備(人員、機具及材料)所需之時間,原則上洪水上漲至計畫洪水位之預警時間約5小時。
2、 採行措施:建議請救災機關相關救災物資之準備(人員、機具及材料)水位。
 (三) 三級警戒水位:
1、 預警時間:建議於河川區域活動之民眾、車輛、機具、財物自行離開等及關閉河川區域
2、 採行措施:建議請救災機關相關救災物資之準備(人員、機具及材料)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