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行政科
臺南市政府民治市政中心水利局水利行政科住 址: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世紀大樓四樓)電 話:06-6331455電子信箱:6331535@gmail.com
一、土地登記簿謄本、地籍圖謄本(包括相關之水利用地及私有地,限3個月內)。 二、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自有或市政府所有免附)。 三、使用地點位置圖、管線平面圖(套繪地籍圖) 。 四、管線套繪防汛道路斷面圖(標示埋設深度及回填材質)。 五、土地使用清冊(詳附件,應列出輸電管線使用區域排水範圍內之所有土地,計算使用費時,僅計算水利局土地費用)。 六、告示牌設計圖(詳附件,起訖點共2隻)。 七、管線埋設起訖點防汛道路現況照片(請標示管線位置)。
使用水利局土地應繳交使用費:使用面積 × 公告土地現值 × 百分之五 ,1次收取5年費用。
竣工後應辦理防汛道路全路幅復舊,並依「臺南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