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備證件常見問題說明:
一、用水證明:自來水單、水權狀、其他合法水源證明文件等。
二、水污染防治主管機關核發相關許可文件 或 免證明文件(2擇1):
- 水污染許可文件:請檢附環保局核發水污染防治許可文件,包含 "參、水污染防治措施資料/用水、廢污水及生產、服務量彙總登記事項" 頁次。
- 免證明文件:請向臺南市政府環保局函詢是否屬申請水污染防治許可之列管事業。
三、水量計算表:請列計算式。
- 參考算法(1)以用水量計算:(合法水源總水量 - 損耗水量) ÷ 天數 = 每日使用水量(計算出之數值約為每日排放量)。
- 參考算法(2)以記錄之排放水量計算:排放量 ÷ 天數 = 每日排放量。
四、流入口地點位置圖:請於建物之平面配置圖上標註放流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