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4日
發文字號:府水工字第1101334714C號
附件:
主旨:興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佳里區海埔排水治理工程」第三場公聽會會議紀錄,公告周知。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暨「申請徵收前需用土地人舉行公聽會與給所有權人陳述意見機會作業要點」第2點第4項。
公告事項:
110年10月27日興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佳里區海埔排水治理工程」第三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若對會議紀錄有意見者,請依行政程序法第102條及105條等規定,請於110年11月18日前以書面陳述意見,未於前述時間提出陳述意見者,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
本府110年8月17日府水工字第1100982519A號函示內容『檢送110年8月6日興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海埔排水治理工程」第一場公聽會會議紀錄』及本府110年10月13日府水工字第1101198313A號函示內容『檢送110年9月28日興辦「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海埔排水治理工程」第二場公聽會會議紀錄』,其中工程名稱漏植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海埔排水治理工程」,更正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佳里區海埔排水治理工程」。
市長 黃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