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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水利局於103年06月30日召開本市永康區大灣排水右岸加高應急工程第一場公聽會,特此公告周知。

主旨:召開本市永康區大灣排水右岸加高應急工程第一場公聽會,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0條辦理。
公告事項:
事由:說明本市永康區大灣排水右岸加高應急工程之興辦事業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日期:103年6月30日下午14點30分。
地點:臺南市永康區公所2樓簡報室(臺南市永康區中山南路655號)。
如對本興辦事業案有意見陳述時,請於103年7月10日前,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5條規定,以書面向本府提出,陳述意見書之內容應為事實上及法律上陳述,如未於規定期限內提出陳述意見書,視為放棄陳述意見書之機會。
會議當日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終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在行召開公聽會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