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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永康區PA污水分區用戶接管即將發包!

      為提供市民一健康的優良居住環境,臺南市政府水利局目前積極辦理永康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一期PA分區工程,範圍包含永康區鹽水溪以南、仁愛街與中山高速公路以東、正北一路與蜈蜞潭中排與中山北路264巷、499巷以西及永平街與文化路以北之區域,建設經費共計約21億元。


      水利局說明,永康污水下水道系統分四期建設,總經費共計約130億元,全期設計處理污水量為87,000 CMD(噸/每日),預計共可接管約十萬戶。永康地區因人口密集度高,人口及污染量均甚多,本市為加速改善永康區居住環境生活品質,與內政部營建署共同合作分工分區辦理永康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永康區第一期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分為PA分區及PB分區,第一期工程經費約51.8億元,其中PB分區及永康水資源回收中心由內政部營建署辦理相關設計、施工事宜;本府辦理永康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一期PA污水分區建設,分為主幹管2標、分支管網3標、用戶接管5標及分支管網併用戶接管1標,其中主幹管及分支管網工程已陸續施作完工,用戶接管工程預計於今(107)年底陸續公告發包(用戶接管工程分標範圍如圖),預計至111年可完成永康污水系統第一期PA分區用戶接管,完成後可使當地約1萬9,000戶的居民受惠。

      水利局表示,為辦理用戶接管工程,需有足夠施工空間,後巷寬度至少需雙側80公分且高度至少一層樓方可施作。依下水道法第20條規定,用戶接管工程原本應由民眾自行辦理,且用戶應於下水道公告開始使用3日起6個月內與下水道完成連接使用,為了加速提升用戶接管普及率,現階段由市府代為施作,民眾僅需配合自行拆除至所需施工空間即可。為提供市民享有優良之居家環境,本府鼓勵民眾自行拆除後巷違建,惟如民眾無法配合自拆至80公分,為及早完成用戶接管工程及順利推展,市府需執行公權力,則將拆除所有違章建築部份。


      最後水利局呼籲,為進一步保障市民擁有健康舒適的高品質生活環境與乾淨的河川水質,希望民眾能夠配合市府推動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