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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實施 臺南市再生水邁入新紀元

      104年5月前台灣遭遇67年以來最大的乾旱,臺南市透過掌水工機制、有效節約農業灌溉用水、以及民生工業用水的節水調度,安然度過缺水危機。可是隨氣候的變遷,未來缺水風險大增,傳統依靠水庫、攔河堰調蓄豐枯降雨之水源供應模式已不符需求,亟須將水資源循環再利用納入供水機制,方能穩定供水因應缺水危機。
 
      立法院於104年12月三讀通過「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其中第四條規定缺水地區之開發單位,強制使用一定比率之再生水,不僅可加速臺南市相關再生水計畫推動,亦將臺南市的民生污水廠轉化成為都市的小水庫的概念落實,更能將源源不絕的民生污水廠放流水,以RO逆滲透等科技再處理成為優於自來水質標準的再生水,除了穩定供應產業用水成長需求外,更可提振廠商的投資信心。
 
      水利局表示,經濟部水利署補助臺南市辦理「永康水再生利用可行性規劃」委託技術服務案,已完成每日產水量10CMD之模型廠平行驗證作業,經評估現階段再生水營運成本每度約20元,其水質不僅可高於自來水標準,且可無虞匱乏的供應,未來將成為產業界爭相使用的水源。同時,依據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第九條規定,說明再生水事業已可以合理收費,相信再生水資源勢必成為另一個新興產業鏈,更可創造無窮商機。亦可以因應自來水因災害而無法供水之緊急狀況,提供多元之水源補充。
 
      展望未來,經濟部水利署訂定120年再生水使用達132萬噸目標,現階段臺南市民生及工業用水每日約90萬噸自來水,期望到120年臺南市能提供每日9萬噸再生水,達到10%的供應水準。
水利局亦表示,為達到此一目標,臺南市已跟中央積極成功爭取將安平及永康再生水廠納入全台6大再生水廠示範計畫案。因現階段臺南園區與樹谷園區工業的潛在用水戶已經確認需求1.5萬噸的再生水及相關水質要求,為加速實施將優先推動永康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回收再利用廠興建案。
 
      經評估永康放流水回收再利用廠及輸水管線工程約新台幣14億元整,並已於104年12月先提送「永康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回收再利用案可行性評估報告」至內政部營建署審查,倘順利核定相關興建經費,最快105年下半年即可辦理公開招商事宜,並於109年即可先提供15,000CMD之再生水給南科臺南園區及樹谷園區需求廠商,以解決臺南市供水缺口的問題,並將臺南市水資源回收放流水回收再利用推向另一個新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