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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推動再生水廠進入實廠規劃!

      因應臺南地區供水能力下降及南科臺南園區與樹谷園區工業用水量日益增加,市府水利局為期望創造穩定的產業經濟環境,已向經濟部水利署爭取補助新台幣1,000萬元辦理永康水再生利用可行性規劃經費,目前也已經完成每日產水量10CMD之模型廠進行平行測驗驗證作業,後續亦獲得經濟部水利署補助50CMD之模型廠繼續進行放流水產水驗證。水利局並持續邀集南科臺南園區與樹谷園區工業的潛在用水戶共同參與以評估出未來最符合需要之操作模式,同時也提高未來需求用水戶之用水信心。
 
      水利局表示,鑒於現行水利法、下水道法及水污染防治法均未規範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或放流水之使用、取得及再生水之供水行為,且目前再生水產水成本高於自來水水價,確有積極推動再生水之開發利用及強制使用再生水之必要。行政院已於本(104)年5月29日將「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未來除了明訂未來再生水的興辦規定,更明確說明興辦或變更開發行為位於水源供應短缺之虞地區者,應使用一定比率之系統再生水。亦即相關開發行為的用水計畫應依「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規定使用一定比例之再生水,未來再生水的需求跟市場潛力無窮。
 
      水利局表示,加速推動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回收再利用廠之興建,及落實臺南市真正永續環境及提高產業競爭力,中央營建署已將本市安平水資源回收中心及永康水資源回收中心納入推動水再生六大示範計畫內。更補助水利局辦理「台南市安平及永康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回收再利用先期規劃」委託技術服務案,主要辦理內容為可行性評估(包括法律可行性、工程可行性及財務可行性等)、先期計畫(包括興建工程規劃、營運規劃及財務規劃等)及辦理整體招商工作,並已於104年2月發包完成並積極執行中。
 
      水利局亦表示,因現階段臺南園區與樹谷園區工業的潛在用水戶已經確認需求31,000CMD的再生水及相關水質要求,為加速推動,未來將優先推動永康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回收再利用廠興建案,經評估放流水回收再利用廠及輸水管線工程約新台幣14億元整,預計104年8月提可行性規劃及先期規劃送內政部營建署審查,倘順利核定相關興建經費,最快105年上半年即可辦理公開招商事宜,並於108年即可先提供15,000CMD再生水給南科臺南園區及樹谷園區需求廠商,以解決臺南市供水缺口的問題。並將臺南市水資源回收放流水回收再利用推向另一個新的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