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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污水下水道建設績效指標配合內政部營建署修正計算方式!

      我國污水下水道建設績效指標採用「用戶接管普及率」與「整體污水處理率」等二指標,其中「污水處理率」係指「公共污水下水道普及率(用戶接管普及率)」、「專用污水下水道普及率」及「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置率」三者合計,「公共污水下水道」係指已完成供公共使用之污水下水道;「專用污水下水道」係指新開發社區(可容納500人以上居住或總計興建100戶以上之社區)需設置而尚未納入公共下水道之下水道;「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係指在公共污水下水道建設尚未到達區域,住戶所設置之污水處理設施。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自民國92年沿用迄今,污水下水道建設績效指標計算方式為「實際服務戶數÷全國總戶數」,並採「每戶4人」推算全國總戶數(全國總戶數=全國總人口數÷4),惟近年少子化等環境變遷影響造成每戶人口數銳減,查內政部戶政司資料顯示全國戶量(每戶平均人口數)約為2.8人,以每戶4人推算全國總戶數已不符實際且造成計算結果失真,如新北市污水處理率及臺北市用戶接管普及率依此計算早已高過100%,計算方式實有檢討修正之必要。
 
      內政部營建署自第五期建設計畫104年度起修正績效指標計算方式,爰計算方式修正為「實際服務人口數÷全國總人口數」,並以內政部戶政司公布之戶量推算實際服務人口數(實際服務人口數=實際服務戶數×戶量),且全國部分以全國戶量計算,縣市部分以該縣市戶量計算,採每月計算。至104年5月底,臺南市總人口數為1,885,240人、總戶數為669,850戶,公共污水下水道接管戶數為104,140戶,內政部戶政司公布之戶量為2.81人/戶,本市公共污水下水道普及率原為22.10%,新計算方式下修為15.52%;污水處理總戶數為223,233戶,本市污水處理率原為47.36%,新計算方式下修為33.27%。另依內政部營建署統計資料公布至104年4月底,台北市、高雄市及全國之公共污水下水道普及率分別原為100%、54.45%及38.90%,新計算方式分別下修為75.33%、35.39%及27.13%。

公共污水下水道普及率-臺南市與臺中市、桃園市統計圖

      內政部營建署目前以民國104至105年作為新舊指標交替之緩衝期,另考量「整體污水處理率」對於「環境品質提升」具有指標性意義,內政部營建署未來將改採「整體污水處理率」為國內外公告之主要績效指標,以利與國際評估污水處理程度基準統一,期間以對照方式呈現修正前後之目標值,俾利各界適應。
 
      水利局指出,一般北部縣市、台中市及高雄市等都會區之「專用污水下水道普及率」普遍較高,因其住宅之型態以公寓與大廈類型為主。而「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置率」係與縣市核發之建照相關,故房地產景氣為影響「建築物污水處理設施設置率」最重要之因素。台南市多以透天厝為主要建築型態,故在專用污水下水道比例相對較少,此外當建商推出大型建案,於取得使用執照,即計入污水處理率,此部份台南大型建案較少,中小型較多,亦相對吃虧。
 
      水利局表示,為加速提升用戶接管普及率及污水處理率,縣市合併後除了加速辦理已在建設中之安平污水系統(安平區、中西區、鐵路以西之北區及竹溪以北之南區)、柳營系統東新營分區(新營區興安里全部及部分之南興里、興業里、永生里、延平里及好平里等六里)、仁德、永康及安南區鹽水BOT等污水下水道系統,本市另加速推動官田第二期及柳營(東新營分區)第二期(增加範圍為新營區民權里、大宏里、中營里、王公里、新東里及忠政里等六里)等污水下水道系統之開辦且積極檢討區域間污水系統之整併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