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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頭溪應急工程 構築防汛缺口

      本市新化區虎頭溪排水大目橋下游於公路總局第五區養護工程處新化工務段(以下簡稱新化工務段)左岸處,因下游排水尚未整治改善完成,河道斷面未達保護標準且位於凹岸。颱風豪雨時,因出口外水頂托及渠寬不足影響,以致上游洪水曾多次由該河段溢流,造成新化工務段及周遭社區淹水,最近1次即為102年康芮颱風所造成之洪災。爰此,本府於用地無虞之公有地河段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先行辦理「新化區虎頭溪3K+200至3K+080段左岸護岸應急工程」(如圖1),工程經費823萬元,目前施工中。
 
      該河段尚未施作護岸,現況為土坡,因颱風豪雨造成土壤流失,以致於新化工務段緊鄰河道之建築物有些微傾斜現象,當時緊急搶修方式係採回填三角鼎塊配合澆置混凝土,穩定邊坡,避免建築物持續損壞。回填鼎塊雖可暫時穩定邊坡,惟溪水常年漲落掏刷亦可能產生建築物之安全疑慮。
 
      因為該河段左岸溢堤及安全等因素,遂爭取經費辦理「新化區虎頭溪3K+200至3K+080段左岸護岸應急工程」,其保護基準為「10年重現期、25年不溢堤」,其上游於「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一期向水利署爭取之「新化區虎頭溪(3K+200~4K+048) 大目橋上下游護岸改善工程」約1.1億元(含用地費)及「新化區虎頭溪排水(5K+133~5K+383) 帝溪橋上游護岸改善工程」約4,000萬元(含用地費),目前施工中,另其下游「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二期已核定之「新化區虎頭溪(2K+182~3K+200)改善工程一、二工區」約1.8億元(含用地費),目前辦理用地徵收中,未來倘完成,將大為提升虎頭溪排水防洪能力。
 
      本工程護岸型式採懸臂式護岸配合防洪牆加高,提升保護標準,以期有效改善淹水及安全情形。因虎頭溪排水用地範圍線與新化工務段建築物最短距離約1公尺,現況地面高與河床差距約6公尺,且邊坡皆為鼎塊並由混凝土固結,施工困難性極高,若無周詳考量,開挖後即可能造成鄰房損壞,甚至危及施工人員安全。
 
      因此,本工程於設計階段時,本府與新化工務段人員及相關專業廠商召開多次會議,確認鄰房保護型式,確保建築物於施工期間安全無虞,採取對策分述如下(如圖2):
 
  1. 沿建築物周圍打設高壓噴射樁,增加房屋托頂效果
  2. 建築物下方採低壓灌漿方式改良地盤,增加土壤承載力
  3. 打設施工便道,分層清除鼎塊及固結混凝土
  4. 打設靜壓式鋼板樁,避免劇烈震動損及房屋
  5. 施作臨時性地錨,穩定邊坡,提高鄰房保護標準
 
     經前述工法施作後,大幅降低開挖後鄰房傾倒之疑慮,並提高施工人員於施作期間之安全性。以期本工程完工後,可改善虎頭溪排水通洪能力,減少淹水情勢,並有效提升鄰房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