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本府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改善新化水患

      新化區主要區域排水系統分別為虎頭溪排水及衛生1號排水,其保護基準為「10年重現期、25年不溢堤」,河道內及周邊土地甚多私有地,增加整治之困難度,惟歷年來本府亦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分年分期辦理用地徵收及整治,約計6.2億(詳圖一.虎頭溪相關水系工程配置圖),分別為已執行完成之「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工程約1.5億,「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1期核定工程約1.7億與第2期核定工程約1.8億及本府自籌款工程等,可改善下甲橋上游、大目橋上下游、穗芳橋至帝溪橋、帝溪橋至知義橋、新和庄新豐1號橋上下游等區段防洪能力。另衛生1號排水上游目前施工中之外環道截流方案,經費約1.2億,可截流面積約132公頃,約占新化平地面積(約574公頃)之23%,可有效降低衛生1號排水淹水風險。
 
      虎頭溪排水主幹線(至虎頭埤) 為市管區域排水,長度約10.60公里,集水區面積約51.6平方公里,支線包括烏鬼厝溪排水、啟聰溝排水、五甲勢溪排水、崩溝溪排水等。現有虎頭溪下游地勢低窪平緩及局部區域較低窪,排水尚未整治改善完成,中、下游排水路斷面或堤岸高度不足等因素,於歷年曾多次颱風豪雨造成新化區內淹水災害,最近1次即為103年康芮颱風所造成之洪災。
 
      虎頭溪河道內及周邊土地甚多為私人有所,增加整治之困難度,雖然如此,歷年來本府亦積極向中央爭取經費分年分期辦理用地徵收及整治,如穗芳橋上游、帝溪橋上下游、新和庄新豐1號橋、大目橋上下游、離子尾橋上下游及啟聰溝整治等,另亦辦理部分河道瓶頸段疏濬等工程。
 
      為降低淹水情勢及爭取成效,本府積極續行辦理虎頭溪排水整治工程,於用地無虞之公有地河段先行辦理應急工程,如已完工之「新化區虎頭溪排水(下甲橋下游段及大目橋上游段)護岸應急工程」及發包中之「新化區虎頭溪3K+200至3K+080段左岸護岸應急工程」;為全面性整治改善,於「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向水利署提報多件爭取經費,如第一期已發包中之「新化區虎頭溪(3K+200~4K+048) 大目橋上下游護岸改善工程」及施工中之「新化區虎頭溪排水(5K+133~5K+383) 帝溪橋上游護岸改善工程」,第二期已核定辦理用地徵收中之「新化區虎頭溪(2K+182~3K+200)改善工程一、二工區」等改善工程。
 
      本府將持續努力,積極向中央爭取更多經費及編列預算整治,期許能降低虎頭溪排水淹水風險,並提昇防洪功能,提高人民生活品質,促進民眾對政府施政之信心,同時創造鄰近土地增值等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