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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山坡地合法開發案 維護水土保持設施功能

      鑑於近年來山坡地合法開發案件日益增加,為加強山坡地管理工作,導入水土保持設施「全生命週期」管理觀念,以強化相關設施完成後之維護與管理,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補助各直轄市政府辦理抽查轄內近三年開發案件之既有水土保持設施維護情形,以強化山坡地安全,減輕災害發生機率。
 
      為順利推動該項工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編列經費,依開發案件面積大小,以每件補助5仟至2萬元不等的方式,委託各直轄市政府辦理山坡地合法開發案件水土保持設施抽查作業。臺南市政府本次申請辦理40件合法開發案件抽查作業,總面積約195公頃,並獲得26萬元經費補助。市府自7月獲得經費補助後,便積極展開抽查作業,截至目前為止總計已完成抽查25件,目前抽查結果水土保持設施維護情況良好,後續案件若抽查結果不合格,市府亦會依水土保持法第8條及第23條規定限期改正實施水土保持處理及維護,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或實施仍不合水土保持技術規範者,將依第33條規定處新臺幣6~30萬元罰緩。
 
      臺南市區內公告之山坡地面積約8萬2千公頃,佔臺南市總面積38%,水土保持相關工作一直是市府的施政重點,除每年固定編列經費辦理野溪整治及崩塌地處理等水土保持工程外,市府也致力落實水土保持各項管理作業,以辦理走入社區及校園等宣導活動、成立水土保持技師服務團等方式,輔導民眾合理且合法開發山坡地。本次加強抽查山坡地合法開發案既有水土保持設施之維護情形,除可促進水土保持義務人對水土保持設施功能之加強維護,更可達到自主管理、共同維護山坡地安全及防減災之目的,共同維護國土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