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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下水道續推行 民眾自拆好雙贏

為改善後巷及市容觀瞻,提升居家環境衛生及生活品質,臺南市政府積極推動污水下水道系統建設,目前已佈設污水管線及陸續完成用戶接管區域範圍包括安平系統、虎尾寮、柳營系統、官田系統、仁德系統及安南區等,其餘地區亦持續推動辦理中。而為辦理用戶接管工程,需有足夠施工空間,後巷寬度至少需雙側80公分且高度至少一層樓方可施作,又為避免造成應清除空間認知之差異,本府鼓勵民眾自行拆除後巷違建,以加速提升用戶接管普及率,提供市民享有優良之居住環境。
 
水利局表示,依下水道法第20條規定,用戶排水設備之管理、維護,由下水道用戶自行負責,且用戶應於下水道公告開始使用之日起6個月內與下水道完成連接使用。也就是說,用戶接管工程原本應由民眾自行辦理並接入污水下水道系統,為了加速提升用戶接管普及率,現階段用戶接管工程由本府代為施作,民眾僅需配合本府辦理即可,如此民眾將可減輕負擔工程經費,享用戶接管之效益,亦可配合打除填平化糞池,減少定期抽除水肥之費用。但在接管時,如後巷遭遇違建,本府將執行違建拆除程序,然程序曠日廢時,民眾須忍受較長的施工期,水利局日前於安南區辦理多場用戶接管施工前說明會,針對辦理用戶接管的獎勵措施、法規解釋、違建拆除的流程及方式向民眾作詳細的說明,現場民眾除了踴躍發問外,也表現積極配合的意願。目前在安南區部分民眾已配合自行拆除後巷違建,清出污水工程所需施工空間,使用戶接管工程順利完成,民眾也得以享受優良且乾淨之生活環境。
 
值得強調的是,為鼓勵民眾自行拆除後巷違建,順利推行用戶接管工程,目前僅需清出雙側80公分(高度一層樓)之空間,即可施作用戶接管工程;如經通報為違章建築,並由本府強制拆除,則認屬違建部分均會拆除。依「台南市公共污水下水道用戶接管後巷施作空間不足處理作業流程」,經建管單位認定為違章建築之用戶,水利局及施工廠商將辦理說明會向民眾宣導自拆,並將逐戶辦理訪談。如民眾自行拆除,即於清出雙側80公分(高度一層樓)之空間後交由施工廠商施作;若用戶不願配合自行拆除,於自行改善期限屆滿後將由建管單位強制拆除屬於違建之所有部分。
 
為提供市民享有優良之居家環境,本府鼓勵民眾自行拆除後巷違建,以及早完成用戶接管工程。本府期許本市用戶接管工程可順利推展,逐步改善後巷藏污納垢之暗黑環境及市容觀瞻,以提升居家生活環境衛生、改善河川污染及減少水媒傳染疾病發生問題,使民眾擁有更好的生活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