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局辦理「臺南市仁德下水污泥燒結再利用廠代操作履約管理委託專業服務」,於採購招標期間,廠商或民眾意見釋疑內容回復。一、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1條第2項。 二、招標公告期間:112年5月24日至112年6月6日。 三、處理情形:就廠商所提之疑義,本局說明詳如附加檔案。
有關本局辦理「臺南市仁德下水污泥燒結再利用廠代操作履約管理委託專業服務」,於採購招標期間,廠商或民眾意見釋疑內容回復。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1條第2項。 二、招標公告期間:112年5月24日至112年6月6日。
三、處理情形:就廠商所提之疑義,本局說明詳如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