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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再次重申停止龍崎掩埋場開發案 避免自然地景不當開發破壞

爭議逾 10 年的龍崎掩埋場開發案,由經濟部主導開發,自水土保持計畫於 99 年核定後,支持與反對意見衝突不斷,臺南市長黃偉哲非常重視保存龍崎泥岩奇特的自然地景,期盼能為保存世界級自然景觀盡一份心力,因此自上任第一份公文即批示,停止掩埋場在龍崎月世界開發,以展現捍衛鄉土保護自然地景的決心,並於 110 年 7 月 30 日正式公告指定臺南市定自然地景(龍崎牛埔惡地自然保留區及地質公園),成為台灣首座同時具自然保留區及地質公園的自然地景。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表示,6月22日立法委員陳椒華召開「莫讓龍崎掩埋場水保計畫死灰燃」記者會中,包含台南市牛埔里前里長陳永和、台南市議員參選人及環團成員等,主要訴求為終止龍崎掩埋場開發案,由於本案係由經濟部主導開發,相關輔導設置文件是由經濟部審查核定,當日記者會經濟部工業局代表表示,108年輔導設置文件到期後就沒再展延,目前也沒有展延,另行政院長蘇貞昌在108年2月19日立法院宣布:「經濟部核發的輔導設置文件在108年3月10日到期後不會再展延」,未來不可能再做垃圾場,臺南市政府基於保護臺南市定自然地景,函文通知業者歐欣公司「水土保持計畫及其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於108年3月10日失其效力。

水利局強調,龍崎掩埋場開發案之水土保持計畫及水土保持施工許可證,依「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規定,已於108年3月10日失其效力,另開發範圍內部分土地已於110年7月30日正式公告指定「龍崎牛埔惡地自然保留區及地質公園」為臺南市定自然地景,且歐欣公司與退輔會土地租約已於110年底到期,因開發範圍已變更,歐欣公司已無法依原核定水土保持計畫進場施工,臺南市政府將持續捍衛自然地景,避免自然地景遭不當開發破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