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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加強重要節日(春節)期間公務機密與機關安全維護宣導

本(110)年加強重要節日(春節)期間自110年2月3日(星期三)22時起至同年2月17日(星期三)24時止,為期15日,請加強維護本局公務機密與機關安全,並加強保密宣導及強化公務機密(資訊機密)維護作為;另為宣導公務機密維護、機關安全維護及聯繫通報等措施,請參考所附公務機密維護相關規定及固安宣導等資料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