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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設水井是否需經申請?又該向何單位申請?

答:依水利法第27、28條及第46條規定,施設水井需向主管機關申請方可使用,否則將依相關規定處罰;而承辦水權申請之單位為本局水利行政科,若有任何疑義,亦請逕洽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