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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官田區渡頭溪排水護岸治理工程」第1場公聽會,特此公告周知。

主旨:舉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官田區渡頭溪排水護岸治理工程」第1場公聽會,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0條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事由:說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官田區渡頭溪排水護岸治理工程」之興辦事業計畫概況,並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意見。

二、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2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

三、地點:臺南市官田區渡頭社區活動中心(臺南市官田區渡拔里渡子頭18號)

四、備註:

(一)公聽會當天如遇天災或人力無法抗拒情事,主辦單位或主持人得中止會議之進行,並另行公告再行召開公聽會事宜。

(二)如對本次興辦事業或會議有意見時,請於115年2月10日前,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2、105條等規定,以書面向本府提出事實及法律上之意見陳述,不於期間內提出陳述書者,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