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辦理「臺南海水淡化廠工程計畫(第一期)建置取排水管線設施」案,因位屬「海岸管理法(以下簡稱本法)」所劃定之「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需依「一級海岸保護區以外特定區位利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9條規定檢具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向市府提出申請。
市府受理前開說明書後依本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辦理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公開展覽並訂於114年5月5日上午10時假本市將軍區鯤鯓鯤溟里聯合活動中心(臺南市將軍區鯤溟6-80號)舉辦公聽會,公開展覽自114年2月20日起至114年3月21日止共30日,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陳列於臺南市將軍區公所及臺南市政府民治市政中心世紀大樓2樓水利局水土保持工程科供民眾閱覽(電子檔如附件),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市府提出意見,後續市府將併同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送請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