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105年5月10日「新市區社內里衛生排水改善工程」第1場公聽會會議紀錄,特此公告週知。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暨內政部99年12月29日台內地字第0990257693號令辦理。公告事項: 一、105年5月10日「新市區社內里衛生排水改善工程」第1場公聽會會議紀錄。二、如對本次興辦事業或會議有意見時,請於105年5月27日前,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2、105條等規定,以書面向本府提出事實及法律上之意見陳述,未於期間內提出陳述書者,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
主旨:105年5月10日「新市區社內里衛生排水改善工程」第1場公聽會會議紀錄,特此公告週知。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暨內政部99年12月29日台內地字第0990257693號令辦理。
公告事項:
一、105年5月10日「新市區社內里衛生排水改善工程」第1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二、如對本次興辦事業或會議有意見時,請於105年5月27日前,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2、105條等規定,以書面向本府提出事實及法律上之意見陳述,未於期間內提出陳述書者,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