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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11月27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臺南市學甲區法源排水區抽水站及調節池工程」第2場公聽會會議紀錄,特此公告週知。

主旨:107年11月27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臺南市學甲區法源排水區抽水站及調節池工程」第2場公聽會會議紀錄,特此公告週知。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暨內政部99年12月29日台內地字第0990257693號令辦理。

公告事項: 

一、107年11月27日「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臺南市學甲區法源排水區抽水站及調節池工程」第2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二、如對本次興辦事業或會議有意見時,請於107年12月17日前,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2、105條等規定,以書面向本府提出事實及法律上之意見陳述,不於期間內提出陳述書者,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