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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議會10月29日市政總質詢有關「永新社區閒置空間活化」,水利局說明如下

      有關「永新社區閒置空間活化」案本局已於109年7月1日邀集新市區公所、永就里里長及永新社區一同會勘,為利永新社區污水處理廠荒廢建築物活化及符合管用合一,同意將既有建物移由新市區公所維護管理,並於109年7月17日檢送移交文件給新市區公所辦理財產移交。

 

      針對永新社區活化經費,後續水利局將持續與新市公所研議討論社區所需之籃球場設置及相關活化事項,協助相關經費予公所辦理活化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