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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造物檢查工作 防患未然提早因應

      臺南市幅員廣大,轄內水路密佈,治水防洪一直都是黃偉哲市長之施政重點目標。每年的防汛期開始前,水利局依據「水利法」第49條及中央訂定之「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辦法」等相關規定,並參照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技術規範(防水、洩水建造物篇) ,委託民間專業公司對於本市的水利建造物辦理定期檢查作業。

 

      水利局表示,今年的定期檢查工作,已委由民間專業公司於3月中旬完成,檢查項目包括市管區域排水、水門、抽水站、滯洪池、分洪設施,總共完成3,841個檢查紀錄,經由定期檢查工作,藉以發覺防洪缺口防患未然,及水利建造物潛在危險之判別等級程度,俾利作為未來本市區域排水管理維護分期編列預算執行改善之參考依據。

 

      今年度檢查結果共5處立即改善,皆屬現場整治工程,己接近完工階段,皆預定在防汛期開始前完成整治,屆時可予以解除列管,屬於注意改善及計畫改善部分則已有提列相關配合改善及補強措施。

 

      另外本府方秘書長於4月8日召集本市水利建造物檢查及安全評估小組,進行水利建造物檢查的督導及複查工作,也聘請專家及小組成員至現地抽檢,並提出多項建議,使水利建造物檢查工作更加完善。秘書長指示防汛期將屆,應確實管控整治工程進度,如期如質完工,並應針對施工中工程進行相關防汛整備作業,已達未雨綢繆之效,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