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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通過「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 市府將持續爭取治水經費

      行政院會於本(月)14日通過「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所需經費上限為(6年)新臺幣6百億元,將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台南市水利局表示,將積極向中央爭取持續推動四區治理改善工程,溪北地區包括菁寮排水、岸內排水、鹽水排水等共計11件整治工程;溪南地區包括虎頭溪排水、鹽水溪排水(含新吉、海尾寮、六塊寮)、三爺溪排水等共計5件整治工程,四區治理改善工程經費總計95億元。
 
      行政院會於本(月)14日通過「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江宜樺表示,下一階段治水計畫將從「國土防災」、「綜合治水」、「立體防洪」、「流域治理」等面向加速推動流域整體治理。
 
      市府水利局表示,市長賴清德自上任以來,就將治水工作列為施政首要目標之一,並自行編列2年16億市預算進行治水應變工程與中央聯手治水,並於8年800億治水特別預算裡爭取172億7千多萬元,目前包括第一階段將軍溪、月津港地區排水等136件已全部完工,第二階段將軍溪排水華宗橋上游段改善工程、麻豆客子寮聚落保護等274件也已全部完工,第三階段本淵寮及海尾寮、文賢排水及大甲四區小排一自動水閘門工程等109件,預計103年5月底前可全數完工。
 
      市府水利局強調,賴市長有鑑於全球性暖化造成氣候異常,極端天氣已逐漸成為常態,因此採取「綜合治水」之理念推動本市之治水工作。此一推動方向,恰與行政院「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之推動理念不謀而合。利用綜合治水之觀念,在已開發區之綜合治水對策包括疏洪分流、抽排及滯洪工程以及瓶頸段改善等方式,已完成之範例如永康闢建雨水下水道H幹線分流、永康排水中游疏洪道工程、三崁店抽水站新建工程、台1線竹子橋以及新文橋改建工程等;而在新開發區之綜合治水對策,則採取劃設天然滯洪區之方式,包括三爺溪排水滯洪區、國道八號下滯洪區以及溪尾排水滯洪區均屬之。
 
      此外,極端降雨造成的地表逕流,也對都市人口稠密地區的排洪能力造成威脅,因此針對都市雨洪管理,則採取包括重劃區開發雨洪管理、建築物雨水貯留設施以及土地利用調適等策略。水利局對於自辦或公辦市地重劃面積超過2公頃以上者,均嚴格要求設置滯洪池,目前本市大型土地開發區域滯洪量體共計12區,滯洪體積可達464,076立方公尺;另新建案佔地超過300平方公尺以上者,就需設置雨水貯留池,以減少下水道的排水負擔。其次,未來亦將透過土地利用管理與調適,降低土地利用強度、增加地表綠覆率及入滲率,達成城市海綿化之目標。
 
      水利局再次強調,將持續以「綜合治水」之理念推動本市之治水工作,積極向中央爭取持續推動四區急需優先辦理治理改善工程經費總計95億元,包括八掌溪至急水溪急需優先辦理菁寮排水、岸內排水、鹽水排水等3件整治工程,經費2,422,127仟元;急水溪至曾文溪急需優先辦理麻豆排水(含總爺、埤頭)、龜子港排水(含八老爺、南八老爺)、北門及錦湖地區排水等8件整治工程,經費3,856,948仟元;曾文溪至鹽水溪區域則急需優先辦理虎頭溪排水、鹽水溪排水(含新吉、海尾寮、六塊寮)等2件整治工程,經費901,550仟元;鹽水溪至二仁溪區域則急需優先辦理三爺溪排水、港尾溝溪排水、鹿耳門溪排水等3件整治工程,經費2,319,375仟元,希望有效延續現階段治理成果,發揮整體防洪綜效,以保障百萬市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