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局辦理「臺南市仁德下水污泥燒結再利用廠委託代操作管理」,於採購招標期間,廠商或民眾意見釋疑內容回復。一、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1條第2項。 二、招標公告期間:114年6月13日至114年7月15日。 三、處理情形:就廠商所提之疑義,本局說明詳如附加檔案。
有關本局辦理「臺南市仁德下水污泥燒結再利用廠委託代操作管理」,於採購招標期間,廠商或民眾意見釋疑內容回復。
一、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1條第2項。 二、招標公告期間:114年6月13日至114年7月15日。
三、處理情形:就廠商所提之疑義,本局說明詳如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