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南市政府鼓勵建置防水閘門(板)114年度專案補助計畫」115年度補助對象、申請期間、補助標準

申請期限自115年3月17至115年10月30日止,補助經費用罄為止。 經本市區公所認定, 於113年7月後有淹水紀錄超過20公分,且有居住事實,並 取得使用執照或合法房屋證明之建築物,均得申請補助。詳細補助內容請以「臺南市政府鼓勵建置防水閘門(板)114年度專案補助計畫」及最新補充公告為主。

一、修正本計畫115年3月16日補助標準如下:
(一)出入口寬度一公尺以下補助新臺幣(下同)一萬二千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補助一萬五千元。
(二)出入口寬度逾一公尺,二公尺以下補助二萬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補助二萬三千元。
(三)出入口寬度逾二公尺,三公尺以下補助二萬七千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補助三萬元。
(四)出入口寬度逾三公尺,三點五公尺以下補助三萬五千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補助三萬八千元。
(五)出入口寬度逾三點五公尺,五點五公尺以下補助四萬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補助四萬三千元。
(六)出入口寬度逾五點五公尺補助四萬七千元,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補助五萬元。
二、115年3月17日後之申請案件,已依115年3月16日府水綜字第1150370198A號公告之補助標準核准撥付者,本府將依本公告之補助標準重新核算應補助金額後,由區公所補撥差額。
三、符合本公告規定之申請案件,由區公所依收件順序辦理審查,案件數量及金額於每月月底統計一次,經統計後於補助經費額度內,由區公所依序核准至補助經費額度用罄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