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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4月28日「新營區王公廟小排四排水改善工程」第1場公聽會會議紀錄,特此公告周知。

主旨:111年4月28日「新營區王公廟小排四排水改善工程」第1場公聽會會議紀錄,特此公告周知。

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10條辦理。

公告事項:

一、111年4月28日「新營區王公廟小排四排水改善工程」第1場公聽會會議紀錄。

二、如對本次興辦事業或會議有意見時,請於111年5月23日前,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2、105條等規定,以書面向本府提出事實及法律上之意見陳述,不於期間內提出陳述書者,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